服務條款 Service Rule

請詳閱下列的相關條款,維護個人權益也保障長久的合作關係,LeTrip 樂途邀請你,讓世界看見你的城市!Let’s Share Happiness on Trips !

平台名稱:Letrip 樂途_旅遊媒合服務網(一起來個小旅行)
願景:打造亞洲首選的「導遊地陪旅客服務平台」,讓旅行更自由、更在地、更有溫度。
核心理念:讓每一次旅行,都像當地朋友帶路。

🌏 樂途 LeTrip — 旅行,就該更有溫度!



你是否曾經出國旅行,卻總覺得走馬看花、錯過了在地的美好?
或是身為在地導遊 / 地陪,想把家鄉最棒的一面分享出去,卻缺乏一個合適的平台?

樂途 Letrip 正是為此而誕生的。

在這裡,旅客能直接找到最懂在地的導遊 / 地陪,享受 專屬客製化的行程;
而導遊 / 地陪則能自由上架自己的服務,把熱情與專業轉化成收入。

✨ 為什麼選擇樂途?


🔹 旅客專屬體驗
  • 不再只是「到此一遊」,而是真正深入當地文化。
  • 從特色美食、隱藏景點到小眾玩法,你都能找到懂門道的帶路人。

🔹 導遊自由展現
  • 自由上架服務,設定行程、價格、特色玩法。
  • 打造自己的品牌,讓更多旅客認識你的專業與熱情。

🔹 安全便利
  • 平台媒合,流程透明,付款安全。
  • 旅客放心出行,導遊安心接單。

👣 旅行,就從樂途開始


想要一場 不一樣的旅程
樂途,讓旅行不再只是走行程,而是建立連結、留下故事。
  • 旅客:找到屬於你的在地嚮導,開啟一場獨特旅程。
  • 導遊:分享你的城市故事,讓更多人看見你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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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範圍與條款
●【第一條 名詞定義】
LeTrip 平台 : 指LeTrip樂途-旅遊媒合服務網,供服務委託者及提供者透過此平台互相交流媒合服務,於本條款中統稱「LeTrip」。
LeTrip 會員 : 指註冊LeTrip的用戶,會員可以是尋求提供者進行服務之委託者,亦可是為委託者服務之提供者。
●【第二條 服務條款的公佈和使用】
1、如欲使用 LeTrip 所提供之相關服務,需先行於 LeTrip 申請設立帳號,同意 LeTrip 規定之使用條款,且需於註冊時提供 LeTrip 要求之用戶資料,以供 LeTrip 建立相關資料庫,提供更為完善之服務,當加入會員時,點選同意所規定的內容即發生效力。當用戶加入 LeTrip 會員之後,可以發布自己撰寫的內容,同時也可以在會員專區上透過管理員功能參與平台上的各種發展專案。而沒有註冊會員的用戶則可以免費瀏覽部分內容。
2、LeTrip 可隨時修訂本服務守則、安全保障、隱私權保護政策、免責聲明、加值服務協議及現今或嗣後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 LeTrip 網站上,至公佈之日起七日內會員無異議時,上開條款、規則、政策或聲明將自動生效。
3、LeTrip 僅提供一個第三方平臺服務,鑒於網路的性質,LeTrip 無法辨別及判斷服務來源及會員刊登資料是否真實,敬請交易雙方事前自行查明。如有任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而出現的糾紛與不良結果,由行為人獨立承擔所有責任,LeTrip 概不負責。
●【第三條 規則以外的準則】
本服務條款、隱私權聲明、免責聲明、加值服務協議及 LeTrip 現今或嗣後所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未提及的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消費者保護法等之規定為之。
●【第四條 服務申請與許可】
1、加入成爲 LeTrip 會員,會員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如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進行 LeTrip 之服務時,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若該未成年會員與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發生之糾紛,LeTrip 概不負責。
2、完成 LeTrip 會員註冊,將可透過本系統直接進行新增服務或委託、比較。 服務提供者可透過 LeTrip 提供會員特定服務,委託者可透過 LeTrip 提出特定服務之需求。雙方經 LeTrip 媒合後,將可顯示媒合後的訊息予符合需求之服務廠商。倘會員同意服務提供者之報價,會員與服務提供者將可自行互相聯繫提供相關之服務,會員間成立其他民法規定之契約關係,同意支付服務供給者提供服務報價費用,倘日後生相關爭議,會員間皆同意該民法契約行為爭議與 LeTrip 無涉,而自行尋求爭議解決之途徑。並同意 LeTrip 平台於紛爭解決案件中,僅扮演資料提供之角色,而非為紛爭解決案件之一方當事人,故 LeTrip 平台沒有義務參與該紛爭解決案件並協助紛爭之解決。
3、用假名或他人的身份訊息加入會員者,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護且必須為此擔負民法和刑法上所有的責任。
●【第五條 服務登記資料】
1、 在網路上申請使用服務,必填資料如下:
※會員本人使用的真實email (登入使用)
※密碼
2、加入會員時,若有資料不實或資料錯誤等問題,由登錄者自行負責。
3、登錄不實的資料被發現時網站管理者有權利直接停止服務或取消服務,本公司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會員來承擔負責。
4、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是 LeTrip 的首當任務。LeTrip 將用心盡力的去保護和遵守隱私條約。如需更多資訊,請閱讀我們的隱私政策。
5、本公司可藉由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等提供會員關於公司買賣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相關資訊。當用戶在註冊 LeTrip 會員時同意接收電子報, 用戶將不定期收到相關資訊。用戶可以透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 LeTrip 來取消接收電子報。
6、依照本人請求,可透過 LeTrip 聯絡我們管道提出刪除、停止使用該個人資料的要求。

二、會員職責
●【第六條 會員服務內容】
1、會員應對其在 LeTrip 的內容(文章,圖片,評價,連結...等等)負責。 會員應保證其在 LeTrip 發佈的內容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第七條 管理會員帳號等】
1、會員帳號或密碼資料不能轉讓、出租或借貸予他人。
2、會員自身的帳號被偷竊或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報 LeTrip 。
3、會員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之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自行負責。
4、會員應保證不透過 LeTrip 建立以下內容:
◎ 偽裝成評價而實為廣告
◎ 與評價對象無關的內容
◎ 不客觀且不正確的資訊
◎ 不道德的,色情的,或其他不正當的內容
◎ 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尤其是版權
◎ 任何違法或構成犯罪行為的內容
◎ 含有病毒或其他損壞電腦軟體或硬體,且具危害性的文件
◎ 調查問卷或連鎖信
◎ 以蒐集用戶個人資料為目的,特別是用於商業用途的內容

三、終止條款
1、若發現會員有不當使用的行為,LeTrip 有權終止註冊用戶的使用權利。

四、保護個人資料
●【第八條 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 LeTrip 「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您了解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本網站依據 「安全保障」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跨國(境)間的國際傳輸與儲存及本網站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利用。本網站「安全保障」之訂定均係依 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為準則依據。

五、智慧財產的保護
●【第九條 智慧財產的保護】
1、 LeTrip 所使用之軟體、圖片、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或賣家提供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施工圖、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畫面 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 LeTrip 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除與權利人另有約定外,任何 人未經 LeTrip 及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傳輸、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繹。如有違反,除依著作權法及相關 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 LeTrip 負損害賠償責任 (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
2、任何有需求之會員,對參與公司提供之資料,應負永久保密之責,未經權利人之書面同意前,不得任意洩漏、揭露或提供予他人,亦不得使他人使用或利用。
●【第十條 著作權侵害處理】
LeTrip 尊重他人著作權,亦要求我們的會員同樣尊重他人著作權,您瞭解並同意我們將依據台灣「著作權保護法」保護著作權並處理著作權侵害之事宜。

六、責任聲明
●【第十一條 保密授權義務】
「基於對智慧財產權之尊重與維護,您在此聲明任何您上傳、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 LeTrip 之文字、圖片、檔案、說明等資 料(以下稱「資料」),均為您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您承諾凡非屬您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之任何資料,您均不會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 LeTrip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 LeTrip 時,即表示您同意。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會員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內容之準確性、完整性及可靠度負完全責任,LeTrip 對於其內容不負責也不承擔責任。LeTrip 只提供檢索資訊,並不代表 LeTrip 提供的諮詢服務或意見。
2、LeTrip 僅提供搜尋媒合交流服務,不涉入會員間之實際交易或其他協定內容,對雙方衍生之糾紛致生之損害賠償,LeTrip 概不負責。
3、LeTrip 不會去承擔在 LeTrip 責任範圍以外由不可抗力造成損害的法律責任。 LeTrip 無法保證提供毫不間斷的數據資料,並可以自由選擇某特定時間進行技術維修。
●【第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任一方如有涉及法律問題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合約當事人皆同意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